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不断开发新的应用场景。通过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并推广应用,推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璀璨的农耕文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责任。农业文化遗产作为农耕文明的关键呈现形式与传承载体,承载着人类数千年的智慧与实践。它们见证了不同历史时期农业生产的发展脉络,蕴含着独特的生态理念、传统技艺以及深厚的文化内涵。我国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成果斐然,截至2023年11月,我国已拥有22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量位居世界首位;此外,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我国目前已有18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这些宝贵的遗产不仅是民族文化的瑰宝,更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对乡村的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以及生态保护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然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保护意识与认知不足,保护资金与专业人才匮乏,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文化传承与创新不足,管理与协调机制不完善等方面。因此,下一步还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保护与管理体系建设。有关部门应指导各地制定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明确遗产的保护范围、标准以及破坏遗产的惩处措施等,为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各地政府可以实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制,统筹协调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等工作。相关保护责任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和开发策略。农业农村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建立详细的档案和数据库,记录遗产的地理位置、历史沿革、文化内涵、生态特征等信息,为后续的保护与研究工作提供翔实的数据支持。
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各地可依托当地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培育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通过挖掘遗产地独特的农产品品种、传统种植养殖方法和与之相关的文化故事,打造具有地域标识和文化底蕴的农产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此外,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可借此开发以农业文化遗产为主题的乡村旅游项目,打造农业观光、农事体验、民俗文化展示、乡村休闲度假等多元化的旅游产品。游客可以参与传统农耕活动,体验收获的乐趣,感受民俗文化的魅力,从而丰富文旅项目,增加旅游收入。文化遗产保护部门还应深入挖掘农业文化遗产中的文化元素,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将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当地文创产业发展。
强化人才支撑。各地可通过培训班、讲座、实践指导等方式,培养一批熟悉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本土人才。培训内容涵盖农业文化知识、遗产保护技术、文化传承方法等,提高本土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各地政府可考虑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文化、旅游、农业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到当地从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这些政策可以包括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资金等,为专业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对在遗产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和保护成果。通过制作专题报道、纪录片、短视频等形式,向公众展示农业文化遗产的魅力和价值,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鼓励幼儿园、中小学开展农业文化课外实践活动,让青少年从小接触和了解农业文化遗产,培养他们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保护意识,从小树立珍惜粮食和粮食安全理念。鼓励村民开展与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的民俗活动、传统技艺表演等,传承和弘扬优秀的农耕文化。
加强科技支撑与创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保护和管理。各地可建立农业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虚拟展示平台等,让人们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和欣赏农业文化遗产。此外,文旅部门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游客行为和市场需求,为遗产地的旅游开发和产品设计提供依据。高校、科研机构应围绕农业文化遗产开展科学研究,探索传统农业技术与现代科技的融合创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不断开发新的应用场景。通过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并推广应用,推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